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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二十八章 普法

  第二百二十八章 普法 (第1/2页)
  
  万历十年二月,海瑞一反常态,长期驻留杭州。王洁如带领洪应明与马俊贤入住海瑞行辕,配合张文熙调查马文英被害案。
  
  海瑞虽然不越权越位,但在张文熙向他讨教此案的查处方法时,还是提点他道:“张巡按不必纠结在马文英遇害案上,这功夫都在诗外。”张文熙心领神会,立即就有了思路。
  
  张巡按先行文杭州、钱塘,调阅马文英案所有卷宗。此乃正大光明的路数——够胆你们就造个假的记录试试看,我正愁没有线索。
  
  凡调查与反调查的博弈,被调查者都是大同小异:除非涉及到重大关节,否则都是做最有限的真实交代。造假是最容易被突破的堡垒缝隙,只要被发现一处造假,整个大坝的垮塌就在转瞬之间。
  
  张文熙也是都察院老御史了,当然也懂调查者的脏套路:文件发的晚,材料要的急。按照帝国新颁布的时间标准,下班时间在十七新时,即申末。张文熙卡着点,在十六新时安排人将索要各类文书的函件发到杭州府和钱塘县,要的范围还极广——让府衙和县衙十八新时前送到。
  
  短短两个新时,作假那墨迹都弄不干,别说做旧。而且张巡按要的范围还广,谁知道哪个文书能搭上他调查的主线?因此,被调查者只能交真的,至于能查否查出漏洞,只能听天由命。
  
  当然,这种博弈发生的前提是杭州府或钱塘县有人、有事涉案,若两级官府坦坦荡荡,事无不可对人言,那可以让张文熙随便查。但是,张文熙可以拍着他自己瘦弱的胸脯说,全天下就没有找不出毛病的官府——这当然是真理。
  
  经过十天的明面调查和暗中摸底,先打开突破口的是马文英档案中存在的问题。巡按在调阅钱塘县军转民档案时,张文熙手下一个对字迹特别敏感的调查员发现,良渚有一个叫马文清的自述状的笔迹与马文英本人笔迹完全相同。
  
  张文熙一下子来精神了——这些年他连续利用这一手,在都察院历次考评中都列为优等,因为此类案子还真不少。这种玩法简单来说,是昔日军户利用变法期间地方落实转籍政策的漏洞,将自家正在从军的经历隐瞒,通过贿赂化名再做出来一份民户档案。
  
  做完档案的效果是,大明共有两个马文英,一个在杭州大营领着军饷,并等着退役时分口粮田;一个化名良渚镇马文清,在军改民期间已经成为民户,两亩上田,两亩中田,两亩三分下田,俱在“马文清”名下。
  
  有了漏洞,巡按就能撕开口子了。按照变法大诏,隐瞒户口和虚增黄册,都是死罪。钱塘县令刘子谦的脑袋瓜子现在已经砍下来三分之一——看他有没有主观故意。若没有,一个失察罪名,最轻也是戴罪图功。
  
  至于钱塘县民政科科长,那脑袋已经砍下了一半。相关的保长和甲长,那脑袋瓜子应该算是剩下点皮儿连在脖子上,若没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此类隐瞒完全是马文英自己造假,那是铁定的人头落地啊。
  
  这个肯定要自证清白啊,马家所在甲的甲长先提交证明材料:马文英所分水田不在本甲,这充分证明了我不知情啊。若我知情,何必如此麻烦,让他父子田地跨着两保,间隔数十里。请巡按大人明察,为什么邻保会在分田的时候,将田分给外甲的人呢?
  
  邻保甲长也紧跟着证明:我是分出去六亩三分田不假,但是这是烈士马文英遗留给他弟弟马文清的口粮田啊。那马文清是外地人,三年前虽然和本甲刘寡妇同居,但本甲的地并没有他的份呀。
  
  但谁能想到他哥马文英能死在缅甸呢。“马文清”拿着他亲哥“马文英”的烈士文件,主张自己的保障口粮田,哪个甲能不照办呢?当然要走屯田转民田的手续啊。
  
  于是口子一下子撕开,巡按的函件直接到了巡抚衙门。请提供烈士马文英的全套文书档案,本巡按需要和兵部比对,看看这马文英烈士何许人?
  
  查到此处,还没查到马文英遇害案,吴善言已经一裤裆屎很难擦干净。这时候他要想再杀人灭口那杀的人可就太多了——这蠢货杀洪应明和马俊贤完全是搞错了方向,若没那么大动作,巡按未必能从查腐败入手查凶杀案。否则若只查凶杀案,无头尸首,扯皮卷宗,张文熙能查出什么来?
  
  但是这蠢也只是一时出了昏招,毕竟巡抚乃一省军政最高长官,布政司和总兵都在其辖制之下。三品高官岂有易与之辈?
  
  反击也随之而来。万历十年二月底,杭州大营蠢动。众军都在传讲,巡抚都御史吴善言将以“钱粮不敷”为由,议减饷银三分之一至每月六分银。士兵对此多有怨言。三月初二日上午九时,营兵刘廷用等带领部分士兵上诉于巡按御史张文熙。
  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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