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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7章 世家

  第107章 世家 (第2/2页)
  
  “我听酒馆里很多人说过,这几年瓦基里人从小接受严酷的训练,为的就是将来当兵,瓦基里人经常为了当兵的名额打起来。”
  
  “我起初都以为是听错了,以为乌姆是去当伐木工,没想到他是去当兵,还是去最前面的地方当兵。”
  
  送死的位置在这里并不是羞辱和惩罚,弗莱斯贝奥夫等人都是从这個位置爬上去的。
  
  在文明时代的人看来是送死,在这个时代,尤其是寒冰之地这边人的认知里,就是独属于强者的位置。
  
  也就是劳伦斯为了不让学校的军官送死,特意要求一部分人不要往前冲。
  
  正常情况都是最强的一批人带着其余人往前冲,上阵杀敌!
  
  劳伦斯本身很少插手军队指挥的事情,所以大部分时候依旧是最能打的在前面冲。
  
  艾玛挺起胸膛,“乌姆是一个勇敢的孩子!”
  
  布里克说道:“我还以为那孩子会和霍尔一样一辈子养狗,没想到他会成为一名战士。”
  
  艾阿莉点了点头,“我也这么认为的,不过后来听说他不会养狗,所以又回来看门了。”
  
  艾玛不愿意听到别人这么说乌姆,“你们不知道吧?霍尔这一次也要上战场,主人需要他的狗群征服那些精灵。”
  
  艾阿莉摸了摸自己出现很多皱纹的脸,“听说精灵不会衰老,而且都非常漂亮,就像那位斯黛拉大人一样。”
  
  艾玛露出骄傲的微笑,“是,主人经常会和斯黛拉大人讨论事情。”
  
  这个时候远处传来了起哄声,是乌姆和格妮在其余人的催促下表现了扳手腕,看谁力气大。
  
  乌姆很快被格妮按下去了,周围起哄声一片。
  
  艾玛也露出了微笑,说道:“等将来乌姆和格妮的孩子出生了,差不多年纪就可以送去城堡当女仆了,顶多七八年的时间就行了。”
  
  艾阿莉听到后忙说道:“我家的金妮已经七岁了,金妮继承了我的美貌,让她去当女仆吧,她也是普米修人!”
  
  实际上是普米修人和杜瑞拉人的混血。
  
  ***
  
  劳伦斯并未在普米修镇耽误太多时间,为乌姆祝福之后就返回橡树城堡。
  
  乌姆的实力很一般,如果他真的有潜力的话,劳伦斯早就培养他了。
  
  艾玛一家的基因其实都很一般,艾玛只是长得稍微好看点,蒂姆长得也不算漂亮。
  
  多勇敢也说不上,很多时候都是形势所迫。
  
  唯一的亮点是和劳伦斯一家的关系好,又一直都本分老实,所以劳伦斯也把她当做了家人。
  
  人是智慧生物,劳伦斯不知道其余人是什么情况,但是自己很难把一个长期相处的人当成是仆人对待。
  
  所以城堡里的女仆会定期放走一批,给她们钱财让她们趁着年轻结婚生子,不要一辈子浪费在这里。
  
  晚上艾玛回来拜见劳伦斯,说了艾阿莉的请求。
  
  劳伦斯略微思索,“现在城堡里不缺女仆,我打算这一批女仆离开后,将女仆都换成是圣女学院的学生,或者是修女和外面的女巫。”
  
  “是,主人。”艾玛知道怎么拒绝艾阿莉了,不过也为将来乌姆和格妮的孩子不能当女仆而叹息。
  
  劳伦斯其实主要原因还是不想这些人的下一代也继续当女仆了。
  
  确实这个职业,尤其是在自己家这种顶级家庭里当女仆并不是丢人的事情,获得的好处也极多。
  
  不过劳伦斯觉得不舒服,所以目前的想法还是断了她们三代人都当女仆的念头。
  
  各种历史表明,这种世家的后代是最不靠谱的。
  
  女仆世家的后代没有经历过和祖先一样的困苦人生,又因为父辈的地位从小就有超越一部分人的社会地位,会有个屁的忠诚!
  
  为了不影响和艾玛的关系,劳伦斯觉得将来还是让乌姆和格妮去弗莱斯的封地附近比较好,省得惹是生非。
  
  (本章完)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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