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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6 176:三不取

  176 176:三不取 (第1/2页)
  
  “帝则?”萧琰抬了下眼。
  
  但凡世家, 都有一套家主规程,该做什么,不该做什么,怎么选择继承人, 怎么培养继承人,都有先人立下的规则、流程,以及总结的经验。越是传承久远的大世家,就越重视这样的规程。既然世家都有家主规程, 更遑论本身就是从世家而来的李唐皇室了,有“帝则”之类的“帝皇规程”一点都不奇怪——没有才令人奇怪。
  
  但如何挑选继承人, 世家和皇家还是大有不同的:世家更尊重“有嫡立嫡, 无嫡立长”的古制,而皇室在这上面是有变通的,否则也就没有储位之争了。
  
  包括兰陵萧氏也是如此, 建立大梁朝成为皇室后,八位皇帝中就有三位不是嫡长。而这三位嫡长皇子:一位死于废储, 一位死于夺嫡而起的忧惧病逝, 一位年方七岁就死于后宫争斗。
  
  萧琰想起四哥给她讲萧梁王朝覆灭原因时说:一个王朝覆灭无外乎“内忧外患”,大梁覆灭的“内患”, 其中之一就有储位之争造成的动荡。陈郡袁氏, 是梁朝北姓四首之一;义兴周氏,曾和吴兴沈氏并列梁朝南姓二首;还有吴郡顾氏, 曾和吴郡陆、张、孙三氏并称吴四姓, 但袁、周、顾二姓都倾落在争储中了, 大批文武官员的起落也动荡了国本,埋下了灭国祸患。
  
  和历代王朝史一对比,萧琰对大唐皇室的帝位传承是很惊叹的:
  
  除了太宗朝外,其他朝的帝位传承都相对平稳,当然风浪肯定有,尤其还经历了四位女帝,明宗和高宗的皇位更是踏着鲜血,但是这些鲜血更多是来自于她们女子的身份,以及皇室与世家的权力之争,而非皇子争储。太宗朝之后,历代皇子争储的风浪都被大唐皇帝掌控在可承受的范围内。——这是怎么做到的?
  
  如同李毓祯说的,只靠皇帝的睿智是不行的,太宗皇帝很睿智,但偏偏儿子们争储最惨烈,如何择继承人,是应该有规程的。
  
  这就是李毓祯说的《帝则》。
  
  萧琰知道《帝则》,这是太宗皇帝为以后的大唐皇帝写的,教他们如何做皇帝。所以萧琰听到《帝则》,既惊讶又不惊讶。惊讶的是,原来《帝则》不只是做皇帝的规则,太宗皇帝还在里面写了选择太子的规程。
  
  想必是太宗皇帝痛定思痛后,吸取教训,为以后的皇帝立储君定下了具体规则。萧琰很好奇,太宗皇帝究竟是规定了怎样的条条框框,才能让之后的大唐皇帝在立储上都做到了清醒和睿智,选择了最适合的继任者。但这是帝王家的秘事,尽管萧琰心中好奇如猫抓,却也知道,这不是她应该知道的事。
  
  她叹了口气,道:“你还是别往下说了。”
  
  为什么李毓祯笃定齐王不会是主使?除了十三匣连珠弩这个破绽外,另外的破绽肯定是和《帝则》制定的皇位继承人规则有关——萧琰却不想知道了。
  
  李毓祯看着她,那双薄冰质的眸子泛着幽邃的光,唇角微挑,似乎是抹笑意,又似乎带着莫测的意味,“真不想知道?”声音里带着笑音。
  
  “……不想。”萧琰心里道:我又不是你们李家人。就算是李家人,除了有争储实力的皇子女外,其他人也不会被皇帝提点吧。
  
  却被李毓祯伸出一根手指点在唇上,声音低笑,“我告诉你,那就是无妨的。”微笑说出三字,“我信你。”
  
  萧琰却被这三字吓得发毛,涉及到帝位传承,这绝不是“信你”就能向外人道出——李毓祯也绝非不知轻重的人。心里总觉得李毓祯又在算计什么。一抬手拿下她手指,眼睛看进她眸里,却看不透那如渊的幽深,顿时皱了眉毛,道:“你……又想做做么?”
  
  李毓祯笑靥如花,“你怕什么,我总不会害你。”
  
  萧琰哼哼两声,你是不会害我,算计我可不会手软。
  
  李毓祯脱了软趿,盘膝坐榻上,伸手握了她右手。萧琰便待挣开,却见她在解自己手背上扎的蝴蝶结,倒合了她心意,一时迟疑,便没抽手。李毓祯已经说道:“其实也不是什么大秘密,总起来就三桩。第一,谋逆者不可取。这不消多说,本朝皇子也没犯这个罪的,就算栽赃陷害也是蠢人干的事。”
  
  说都说了萧琰能不听么,按捺不下好奇,耳朵都竖起来了。
  
  “第二,叛国者不可取。太宗朝争储的四皇子中,就有三位倒在这上面:魏王、燕王私卖军器给燕周和乌古斯汗国,换取争位的银钱;赵王勾结外族,刺杀魏王,以此除掉争储最有力的对手——这都是犯了叛国罪:三王均被赐死。
  
  “正因皇子为争储不择手段到没有底线,太宗过后痛定思痛,汲取教训,亲手立诏《帝则》,为以后的皇帝定下规矩:皇子一旦犯了《帝则》中所禁之罪,终身不得赦免,就算别无皇子或皇女可立,也必须过继皇嗣,而不可立罪子。”
  
  这一条立得好、立得对。
  
  萧琰此时也明白了,李毓祯为何会笃定齐王不是主使者。
  
  “第三,害苍生者不可取。太宗皇帝说:帝王可以不爱苍生,但必须以天下苍生为重。一个心无天下苍生的太子继位,必会因私欲而坏国之大政。
  
  “就如你方才说的吴王——章宗的长子,当时是被立为太子的敬宗最有力的争储者,论聪明、才学、能力都非敬宗可及,但他就犯了‘第三’:指使户部左卿勾结下面官员,挪用治黄、治淮修堤款,还有疏浚运河的银款,前后共四十余万两银子,拿来豢养死士,收养门客。
  
  “因为河道御使巡查淮河大堤发现了问题,及时上报朝廷,将偷工减料的河堤重修,还未没有造成洪水破堤的危害;之后监察司又循线查出了治黄款和运河疏浚款,因补救及时也都没酿成大祸。章宗召进吴王责其罪,赐其酒,吴王的‘眼疾’就是这么来的——双目失明就是章宗对他的处置。
  
  “挪用河工银子四十余万,对一位皇子来说好像不是很重的罪,但做皇子时就能为私欲不顾两岸几十万百姓生命,若做了皇帝,心中又岂会顾念大唐千万苍生?那也就真的成了尽天下之力供养他一人了。大唐还能不败?——皇帝就是最大的蛀虫!
  
  “太宗定的规则说,犯了第三条的,就不能是圈禁、降职、降爵、罚俸这样的处置了事,圈禁的可以再放出来,降职、降爵的也可以再升上去,必须是彻底剥夺其争储的资格。吴王失去一双眼睛,这就是章宗断他的争储资格。如果吴王之罪导致了洪水冲垮河堤发生水淹百姓的惨重后果,就不只是失去一双眼睛了,按穆宗定的《皇族刑律》,要审判定死罪,不能是悄悄一杯毒酒赐死了事,这样才能让后面争位的皇子女们畏惧,不敢去踩底线。”
  
  萧琰连连点头很是赞同,“这第三条也定的好。”不过她又皱眉道,“但这第三条也是很难执行的。至少,不可能完全执行。”皇帝也是有私情的。
  
  譬如吴王这种,那是章宗为太子考虑才果断翦除威胁。如果吴王能力上对太子不构成威胁,估计章宗也不会狠心要他一双眼睛,多半降王爵再让他偿还河工银子了事,毕竟还没酿成惨祸。
  
  “你说的没错。”李毓祯点头,“所以这第三条,是要因事而论。到高宗皇帝时,就对这第三条,又做了细则完善,列出了种种可能的情况、每种情况对应的处置规则。这么一条条的列下来,怎么做到不危害帝国又能顾念到亲情——后面的皇帝也就有数了,真危害帝国的,不会下不了手;但没到危害程度的,也不会出手太狠。有规则章程可循,加上历代先皇都是这样选拔.出来的,都知道选太子的根本是什么,该坚持什么,就算政事不出色的简宗和敬宗,只要照着规程做,就不会出错。”
  
  李毓祯道:“大唐的立储之则首先还是尊重立嫡长的宗法,但是,这不能成为唯一和必然。嫡长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,会得到最多的资源,但如果嫡长不适合为帝,那储位也会改变。所以,立储第一看出身,但最后还是得看个人。
  
  “太宗立下《帝则》,就是将储位列为‘可争’。因为这是人之私欲,天下至尊的位置哪个皇子不想坐?端看有没有出身和实力,所以,争储是不可能禁没有的。与其让皇子们为储位斗得乌烟瘴气,坏了国事,倒不如将它摆在明面上,定下规则。
  
  “何况,争储也不是没有好处——如果嫡长子不适合为帝,将他放在皇位上不仅祸害他这一代,还要祸害下一代。一代不如一代,那大唐也就要坏了。能承上的,才能启下。承上都做不好,还启什么下?启的都是坏头子。做不好承上的,那就要坚决果断迅速的揣掉,选择能承的人上。
  
  “一个聪明又深沉的皇子皇女往往能将本性掩饰得很好,不会在皇帝面前曝露,但在斗争中却能显露出一个人的本性。争储,其实也是在考验争位者能否坚守成为一个帝王的底线。”
  
  李毓祯眉毛微挑道:“所以,齐王叔可以派死士刺杀我,这就是在争储的底线规则之内,如果我死了,那是我不够强;也可以泄露我的行踪让外敌刺杀我,这叫借刀杀人;但是,齐王叔如果联手外族刺杀我,那就是罪犯第二条‘叛国’——按《帝则》的规矩,不是处死也是圈禁至死。齐王叔不会没有脑子去踩这个必死的底线。”
  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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