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七章 蔷薇夜莺 (第2/2页)
“原本大公子也说要过来吃晚饭的,可是有客人拜访,所以就不来了。”
“听说是太子府的人呢,最近太子府和我们走得有些近,大公子不会真的要把小姐你嫁过去吧?”白巧眼神黯淡的说。
“吃饭吧。”把水一饮而尽,我起身走出房门。
医馆给我写的第一份药膳是当归生姜羊肉汤,祛寒效果不错,对于我身体的复原,却帮助不大。
相比,晨练和在房间内的运功疗伤更有效果。经过两日的坚持,头疼的症状已消。
右手握拳,猛锤向桌上的核桃,壳裂肉出,挑出核桃肉放入嘴中,脑子里在想无情剑这张乌鸦嘴,一语成谶,下次让我见到他,我一定,一定,请他吃个大餐,让他多说些好听的话。
忽然听见雨黛在楼下喊了声“大公子。”
云清麟又过来了?我还是不见为好。悄声走到后窗前,纵身一跃,几步小跑,又是一跳,穿过重重棔夜树。
无目的在街上兜了几圈,来到新月招牌的茶楼。
安阳掌柜热情的打招呼:“二小姐来啦,正好有你的包裹。”
我的包裹?好奇的接过来,巴掌大的木盒,打开一看,细细的小哨子。该不会?我差点儿忘记,在黎州的时候,曾给冷易君传了一封信,说自己想要一个能吹出高亢明亮的夜莺叫声的小哨子。当时兴致冲冲,想以哨子声找到小乐儿,进而神不知鬼不觉的找到紫杉大人。可惜现在,紫杉大人大概离我很远吧?
我走近院内,把小哨子放在嘴前,轻轻一吹,果然吹出高亢明亮的夜莺叫声。觉得有趣,用力多吹了几声。夜莺是有内涵的小鸟,长相不出众,声音很拔尖。它们多生长在籽州、清州和柳州,燕城人喜欢鹞鸟,养夜莺的人家很少。
傍晚时分,我的夜莺啼鸣惊艳了周边的麻雀、喜鹊、乌鸦等鸟儿,各种叫声陆续回应。虽然我不懂鸟类的语言,但是或多或少我也听出了一些语气,羡慕嫉妒的语气。夜莺的鸣唱出众,音域极广,我口中的只是模拟夜莺声的小哨子,换了紫杉大人的小乐儿,怕是更要激发它们的醋意了。
心里正美美的想着,一声婉转动听的叫声引起了我的注意。我学着小乐儿平日的高低叫声多吹了几次,那声音果然响应,也回叫了几次。这下我可以肯定,那是一只夜莺鸟的叫声。
眼下无事,不如去拜访这位居住在燕城的夜莺兄。
我打定主意,在脑中测算那只夜莺的位置,离我不远,就在茶楼的后街。
绿影碧海巷,初夏的炎热茂密了沿街的树木,落日余晖透过枝叶洒上石砖,静美得不似国都、不似人间。在绿影碧海巷建的院落或典雅或古朴,让人看着赏心悦目。
不枉此行。
太阳西下,不时有马车缓缓从身边驶过。
徇着不久前的夜莺声,我走走停停,终于在沿街的一座府邸前止住脚步。
迎面是高墙,粉红色的蔷薇攀附在墙头,枝叶交映,芬芳袭人,千朵万朵压枝低。这世间,还有如此美的花,如此美的景。院子里住的,应该是很懂花的人。
懂花的人,又养夜莺,合情合理。
“蜜叶翠帷重,浓花红锦张。香云落衣诀,落日留余香。”身后有人念道。
来人不带杀气,我也没有在意。此时朝他看去,反而觉得眼前阴森不少:他鬓若刀裁,眉如墨画,眼比剑锋,曈淡似蛇。他不丑,却很好看,他不狭陋,却凤骨龙姿。
“不知公子是?”虽着女装,我却抱拳问道。
他不回礼,下巴微抬,回答:“李湛。”
太子李毅的第三子,怀仁郡王李湛。皇室的姓名会在第一时间公告天下,既是告示,也避免百姓的重名。所以普天之下,只有一人叫李湛。
我还未想好如何介绍自己,他已先一步开口,说:“水姑娘,在这条巷子里,加上此刻,我已见过你两次。”
“哦?不知上一次是何时?”我只来过绿影碧海巷两次,上一次是我离开燕城去清州那日。
“多日前的清晨,你一身白色男装,从我眼前策马而去。”李湛没有在意我避开他的名讳和他平级说话,他语气平淡的对我解释说。
“我那日走的匆忙,竟从怀仁郡王的车前莽撞而过,还请海量。”我特意又说出他的名讳,却不行跪拜大礼,是因为我记得清楚,那日清晨的绿影碧海巷只有我一人一马。
李湛依旧不在意我的无礼,他侧身,指向对面府邸内的四层小楼,说:“我那天难得早起,在楼上看见的你。”
原来如此。原来怀仁郡王在这里也有自己的别院。
“我曾遣人去云府邀你来太子府做客,你恰好不在。今日既然遇见,我就再次邀请水小姐选一日来太子府做客。”李湛独特的双眼看着我,让我有一种错觉,觉得他也练了暗黑风格的武功,尽管他的身份暗示了这种可能性的万不可能。
“我近日都在云府,随时恭候。”又是一次去太子府的机会,再危险也还是要去的。
李湛满意的点头,问:“需要送水小姐回府吗?”
我摇头拒绝,又说:“多谢怀仁郡王的好意。”
李湛微微点头,算是告别之礼。他刚要抬脚,却再次低头看我,淡瞳仿佛化作毒蛇之眼,他对我说:“水小姐大病初愈,多休息才是。”
内心被激起一道涟漪,袖内的左手缓缓收紧。
李湛并不在意我的回答,他转身登上马车,一行人悠悠进入对面的府院。府门上无匾,在这绿影碧海巷中,每一户皆是如此。
再转头,霞光已暗,墙上的蔷薇似已准备入睡。
我把手心的细哨子收入腰间,打道回府。